增值税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该税是针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凡在中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或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都需缴纳增值税。
征税范围
- 销售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 进口货物
计税依据
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税率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为6%、9%、13%
- 小规模纳税人为3%
应纳税额计算
-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它与销项税额之间的对应关系是: 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 征收率
-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率
纳税环节
- 销售环节
- 加工环节
- 进口环节
出口政策
- 生产性企业、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并退税
-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 对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或1个季度,具体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出口退税
取得进出口权的一般纳税人出口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享受出口退税。
税务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或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 超过上述标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软件产品,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 农业产品、粮油、煤汽、化肥等按9%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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